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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非宣传月▏投资理财不受骗,查清资质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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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量非法机构或人员冒用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资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名 ,骗取投资者信任,吸引投资者加入QQ、微信等通讯软件群聊,一是以拼单代为申 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提供荐股服务收取指导费等事项为由,诱导投资者转款, 骗取投资者资金; 二是诱骗投资者下载注册虚假交易APP或开设虚假的境外证券公司 账户,要求投资者转入资金进行“交易”,但投资者申请取出个人资金时,发现账户 已被删除并被强制移出群聊。

经典案例:2017年年初至2017年7月间,被告人段某某在房间内摆放“某某资 本集团”中国境内推广与服务业务的代理授权书,伙同罪犯刘某某等通过微信、讲课、 谈话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某某资本集团”,介绍该公司系炒外汇、理财、投资基 金的合法公司,投资款用于该集团管理的“可靠”基金,投资金额无门槛且客户可得 高息红利,经查证该“某某资本集团”投资业务并未获得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经被告 人段某某等人介绍,投资群众通过网络登录注册为“某某资本集团”会员并签订“年 度合作框架协议”,其中部分群众直接将款项汇至段某某等指定的“某某资本指定账 户”。 经司法鉴定审计,报案投资金额2067余万元。 2021年9月,判决被告人段某 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上述案例中段某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关被冒名的私募机构的 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而且严重扰乱了私募基金行业秩序、损害了行业形象。 因此,提 醒投资人应明辨诈骗模式,警惕冒名骗局,加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遵守合格投资者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 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应符合具备相应风 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等要求。 任何“拼单”“凑单”、无需履行合格投资者评估 程序、低于100万元投资门槛的私募基金投资行为均为违法违规行为,应提高警惕, 谨防受骗。
二是增强个人风险防范意识。投资者应自觉抵制“高收益无风险”“快速致富”
“稳赚不赔”等噱头诱惑,保持头脑冷静,不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不轻信互联 网信息或陌生人电话,不直接向个人银行账户、不明机构银行账户、不明软件划转资 金。
三是谨慎核实私募机构信息。投资者在进行私募基金投资之前,可通过登陆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www.amac.org.cn)“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栏目 查询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的基本情况; 或通过主动与私募基金管 理人联系确认产品销售的真实性,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资者如遇诈骗或发现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的,请收集保存证据,并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来源:平安法治大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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