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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宪法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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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陕西证监局的指导下,陕西文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链接:

http://www.npc.gov.cn/npc/c505/201803/e87e5cd7c1ce46ef866f4ec8e2d709ea.shtml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是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日的由来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设立的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民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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